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東發簡介

東部土地一斤30兩(東發條例摘要簡介)
http://tungfa.blogspot.com/2011/02/30.html
東發發了誰?民間投資辦理情形
http://0rz.tw/du5lo

東發條例全文下載:
民進黨版 http://0rz.tw/BfsAF
國民黨版 http://0rz.tw/EpguJ
王廷升版 http://0rz.tw/TTP5U
經建會版 http://0rz.tw/zStVZ
賴坤成版 http://0rz.tw/cODOr
協商破局版 http://0rz.tw/POfY0


東發與你Q&A
一、為什麼東發條例和原住民有關?
我們的祖先幾百年來在東部這片土地上與自然和諧共存,用雙手的勞動撫育我們。當日本政府、國民政府先後來到臺灣,部落傳統領域卻逐漸縮小,許多土地被劃為公有,政府信誓旦旦的說:「度假村、觀光區的開發可以為原住民帶來經濟收入。」可是為什麼看到的,卻是比西里岸部落世代耕種的土地被政府強奪闢建三仙台旅館區?為什麼刺桐部落舉行傳統祭儀的海灣被財團圈地,然後驅趕當地族人興建美麗灣飯店?而我們的族人依然在都市的鷹架上流浪,在底層作著勞動的工作……生活來自於土地,我們本來就生活在這裡,一旦東發條例寬鬆的土地釋出條款通過,財團將更容易取得部落的傳統領域甚至居住地進行開發,沒有了土地,我們何以生活?沒有了土地,我們將何去何從?

二、為什麼東發條例和花蓮人/台東人有關?
百年來東部先民們,或出生於此、或從西部翻山越嶺而來,披荊斬棘拓墾,只為了養家活口、求得溫飽。許多人辛勤耕種了一輩子的土地,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政府收編國有,從光復時期至今,都必須向政府繳納土地的租金或罰金,連房屋漏水也不能隨意翻修。引頸企盼公地放領後能擁有自己耕種一輩子的家,卻屢遭政府拒絕,南華、七星潭、關山、鹿野老農與土地的故事比比皆是,而國家究竟何時才會將家園還給人民?相較之下,東發條例中的「土地條款」只要通過,政府就可以毫無顧忌地將公有土地直接變賣給財團,七星潭派帝娜濱海度假村、杉原灣美麗灣度假飯店、東海岸二十幾個開發案……看看我們的周遭,當政府與財團拿走了土地,對人民帶來的好處究竟是什麼?七星潭、杉原灣戲水是我們共同的回憶,我們卻要花錢尋找故鄉的記憶?東部要發展,不要財團來割據!東部發展條例,何時才能真正「圖利」我們這些被國家遺忘的庶民?

三、為什麼東發條例和台灣全體人民有關?
當台灣西部發展,急速締造亞洲四小龍奇蹟的同時,也已經在經濟至上的思維中過度開發,煉油、水泥、石化,灰濛濛的天空、高密度的公路讓地表失去了原本的自然風貌,開發導致的全球暖化與破壞使許多台灣百姓失去生命財產,我們怎麼能夠讓東部複製西部不永續的開發模式,讓島嶼最後一塊淨土失去純淨、惡化貧富差距、讓更多環境難民流離失所?台灣全體人民和島嶼這最後一塊還能呼吸的土地是生命共同體,又怎麼能夠眼睜睜看著它因為財團和政府的私利而失去生命的脈動?東部發展條例的五百億基金是全國納稅人的辛苦錢,我們都有權利和義務共同來瞭解東部發展的困境,思考什麼是真正能幫助東部人永續發展的五百億



一、東發條例是什麼東西,怎麼來的?
--理想高遠、內容粗糙的後山照顧條款
20102月花蓮的立委補選期間,國、民兩黨為了展現對「長期忽視的東部後山」發展上的照顧,競相提出不同版本的「東部發展條例草案」並通過一讀。理念雖然很好,然而因為倉促通過,草案當中還有許多非常粗糙、未經檢視的條文。
另外,立法院採用了慣用的偷吃步作法,沒有將草案送進「立法院委員會」公開審查,就決議「政黨協商後二讀」,也就是跳過了公開討論的程序後,政黨只要私下完成密室協商,即可送二讀通過。可以說,這是一個空有理想,內容粗糙的草案,並且用潦草的程序來立法。(註:目前正在政黨協商,尚未二讀)


二、東發條例哪裡好,哪裡壞?
--花東民間團體的看法
我們對政府遲來的關注企盼已久,東部絕對需要永續發展,但不是把土地家園雙手奉送給財團。東發條例照顧弱勢的條款縱使粗糙,至少理念是好的,但賣土地條款只對財團有好處,對花蓮庶民非但沒有直接幫助,還會剝奪花東居民的土地權與生存權,增加貧富差距,傷害花東環境,我們不支持,並呼籲現有版本中的不當條款需經縝密討論與修正。

三、東發條例國、民兩黨的內容有什麼不同?

民進黨版的牛肉:讓偏遠、痛苦的花東人民有特殊補助,因此設置五百億發展基金。條文非常吸引人的喜愛,適度的補助是應該的,但是草案中缺乏規劃的砸錢,將僅是滿足了要資源的炒短線需求,卻傷害了花東長遠的永續發展。另外,舉債累累的台灣政府,五百億要從哪裡來呢?這個砸錢的舉動也太誇大不實了,國民黨雖然心裡不甘願,還是得想法子對付!不然就要選輸了!於是趕緊端出牛肉.....
國民黨版的牛肉:國民黨不敢在基金裡承諾這五百億,卻因襲其一貫「大破壞,大發展」的短視思維,採用了騙人的老招~賣山賣海賣土地。因為東部擁有最多「自然資源」,國有土地面積也高達九成,找財團來炒地皮,要多少有多少,地方政治人物最喜歡,一定會幫忙推銷!
花東人民終於等到政府的砸錢、厚愛,卻要用土地、家園與生活品質來交換,何其悲哀。
沒有家的故鄉,旅外遊子有交通補貼也回不了家;沒有土地與生活品質的家,發展只會發到那些不住這裡,卻有錢有勢買這裡的土地投資、炒地皮的人。我們要政府負起照顧人民責任,積極發展以花東基層民眾為福址的政策,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,不應也不能用我們的家園、土地與生活品質去抵換。
草案版本/提出日期
公有地釋出 / 排除法規
中央政府東永小組
花東交通補助
發展基金額度框定
基金來源可以土地作價折抵()
民進黨版
99/02/11
部分(可釋出,但未排除法規)
(五百億)
國民黨版
99/02/24
(排除法規)
規定額度
(20%)
王廷升版
99/05/05
(排除法規)
規定額度
經建會版
100/01/11
(排除法規)
(五百億)
賴坤成版
100/01/12
(五百億)
() 把土地的價值換算為錢,賣掉土地後做為基金來源。


東發是什麼Q&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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